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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上诉法院:共管机构不能把欠费业主锁在门外

共管机构可以因欠费停用电梯卡和停车位,但不能阻止业主进入自己的单位。

Ringgit2U · · 6 分钟阅读
公寓大堂,门禁卡读卡器已停用,保安岗亭设检查站
  1. 发生了什么1/7

    上诉法院:你的单位就是你的单位,欠费也不能被锁在门外

    2026年10月26日,上诉法院在 SL Land Sdn Bhd 及 Foong Wei Ching 诉 JMB Sentral Bazar Nilai 一案中裁定,联合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公司不能把欠费业主完全挡在自己的单位门外。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在2026年10月29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中确认了这一立场,由教育部长法德莉娜代读。提问来自希望联盟地不佬区议员潘伟源。

    这项裁决依据2013年共管管理法(法令757)。管理机构可以施加行政限制,但这些限制不能走到把业主锁在自己单位外面的地步。

  2. 真实数字2/7

    14天期限和管辖共管费用的条文

    14天发出通知后、采取行政行动前
    法令7572013年共管管理法
    第34节 / 第78节向仲裁庭提呈,无需律师

    根据2015年共管管理规例,联合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必须先发出欠费通知。行政行动在通知发出后14天才启动。

    分层业主依法必须缴交管理费和储备金,依据是法令757的第12、25和52节。不缴这些费用不只是违反住户守则,而是违反法令757下的法定义务。

    追讨欠费方面,法令给管理机构两条主要法律途径:第34节或第78节下的共管管理仲裁庭,以及第35节或第79节下的建筑物专员(COB)。

    1. 01/02
      14天发出通知后、采取行政行动前

      14天期限和管辖共管费用的条文

      发出通知后、采取行政行动前

  3. 为什么重要3/7

    联合管理委员会能限制什么,界线在哪里

    管理机构可以停用电子门禁设备(电梯卡、闸门遥控器)、要求欠费业主签访客登记簿、暂停使用健身房或泳池等公共设施,以及暂停使用公共产业内的停车位。

    他们不能做的是剥夺业主进入和使用自己单位的权利。倪可敏的答复写明了底线:电梯卡被停用的业主,仍然必须被允许从保安岗亭进入,并且必须能使用一部基本电梯或服务楼梯到达自己的楼层。

    停车位方面,联合管理委员会可以暂停你的车位使用权。但你的车子仍然必须被允许临时驶入,让乘客下车或卸货,之后才把车停在发展项目外面。限制的是停车权利,不是让你进不了自己的大门。

  4. 一步步怎么做4/7

    联合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如何合法追讨欠费

    倪可敏敦促管理机构用法律手段,而不是物理锁门。法令提供了以下途径。

    下面每一步都是法令757下的真实法律途径。房屋部通过国家房屋局和地方政府辖下的建筑物专员办公室,为联合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公司提供指引。

    1. 依据法令757第34节或第78节,向共管管理仲裁庭提呈索赔。不需要请律师。仲裁庭处理管理费和储备金方面的纠纷。
    2. 依据第35节或第79节,向建筑物专员(COB)申请扣押欠费业主的动产,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 为确实有经济困难的业主提供分期缴付安排,这是房屋部鼓励的做法。业主留在单位里,管理费也继续收得到。
    4. 发出书面欠费通知,然后等满14天才能采取任何行政行动,这是2015年共管管理规例的要求。
    1. 02/02
      法令7572013年共管管理法

      14天期限和管辖共管费用的条文

      2013年共管管理法

  5. 对你钱包的影响5/7

    邻居不缴费,按时缴的业主买单

    管理费和储备金维持电梯运转、保安在岗、水泵运作、灭火器定期检修。依据法令757第12、25和52节,每位分层业主都必须缴交自己那一份。

    倪可敏指出,业主欠费,经济负担就转嫁给按时缴钱的人。整栋楼的安全和维护受影响,你的管理费实际上变相上涨来填补这个缺口。

    举例:一栋300户的公寓,20户不缴每月RM200的管理费,维修预算每月就少了RM4,000。摊到280户按时缴钱的住户头上,每户每月多承担大约RM14,去填一笔本来应该被全额覆盖的基金。

  6. 需要留意6/7

    法令757正接受检讨

    倪可敏表示,房屋部正在检讨2013年共管管理法,加强追讨欠费的法律机制,同时保障业主的基本权利。

    国会答复没有给出检讨的时间表。现行规定,包括14天通知期和仲裁庭、建筑物专员的追讨途径,在修正案宪报刊登之前继续有效。

    如果你在联合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公司委员会里,留意国家房屋局和地方政府建筑物专员办公室的指引,了解修订后的框架会怎样改变收费程序。

  7. 值得知道7/7

    值得留意

    上诉法院案件(SL Land Sdn Bhd 及 Foong Wei Ching 诉 JMB Sentral Bazar Nilai)于2026年10月26日作出裁决。房屋部确认立场的国会书面答复在三天后,即2026年10月29日发出。这项裁决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先例效力,适用于全国所有联合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公司。

常见问题

我欠管理费,联合管理委员会可以停用我的电梯卡吗?

可以。根据2015年共管管理规例,联合管理委员会在发出书面欠费通知14天后,可以停用电子门禁设备。但他们仍然必须让你从保安岗亭进入,并使用一部基本电梯或服务楼梯到达你的单位。

我拒绝缴管理费,联合管理委员会能怎么办?

他们可以依据法令757第34节或第78节向共管管理仲裁庭提呈索赔(不需要律师),或依据第35节或第79节向建筑物专员申请扣押动产。如果你确实有经济困难,他们也可以提供分期缴付计划。

管理费是法律强制要缴的吗?

是的。2013年共管管理法(法令757)第12、25和52节规定,每位分层业主必须缴交管理费和储备金。不缴是违反法定义务,不只是违反住户守则。

来源: KWSP (EPF)The Edge MalaysiaTraders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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